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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十二五”中国保险业十大改革举措

 

发布时间:2016-07-011

 

   (新华网)2016年7月8日,由中国保监会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2016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活动在京举行。中国保监会在仪式上正式对外发布“十二五”中国保险业十大改革举措。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行业发展变化最大,综合实力提升最快;改革创新全面突破,基础建设明显加强;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高;保险监管体系升级换代,科学依法有效监管扎实推进。此次发布的十大改革举措,涵盖了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保险监管改革、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险民生保障等范围,全面反映了“十二五”期间现代保险服务业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改革举措之一:国务院出台“新国十条”

 

    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为保险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改革举措之二:建立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实施《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偿二代”体系建设。

 

    改革举措之三:颁布农业保险条例

 

    国务院发布《农业保险条例》,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开启了农业保险发展新局面。

 

    改革举措之四:大病保险全覆盖

 

    保监会等6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我国基本实现城乡大病保险的全覆盖。

 

    改革举措之五: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

 

      实施《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丰富车险产品供给,使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

 

    改革举措之六:推进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明确“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三步走的改革路径,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和险企的竞争力。

 

    改革举措之七: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改革

 

    出台多项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和注册制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效益,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改革举措之八:完善保险业基础建设

 

    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丰富市场主体,探索保险创新形式,完善保险业基础建设,成立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深化保险业发展改革。

 

    改革举措之九: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开通12378维权投诉热线,全面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改革举措之十:建设中国特色保险文化

 

    全面实施《关于加强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广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探索中国特色保险文化建设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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