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保险领域“非法中介”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保险消费市场快速发展,部分不法中介机构以“代理退保”“代理理赔”“代理销售”为幌子,通过虚假承诺、编造证据等手段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类型1:“全额退保”陷阱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宣称“可协助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

  手段:教唆金融消费者编造销售误导证据,通过恶意投诉、舆论造势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提高退保金额。

  危害:不法分子通常收取退保金额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手续费,甚至以“定金”“保证金”等名义骗取前期费用,金融消费者最终损失远超正常退保,同时失去原有保险保障,甚至可能因伪造证据被追究法律责任。

  类型2:“人伤黄牛”套路

  表现形式:在事故现场或医院附近主动接触受害人,以“高额赔偿”“快速理赔”为诱饵,诱导受害人委托其代理。

  手段:活跃于交通事故、工伤等理赔案件中,通过伪造医疗证明、困难证明、夸大伤情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提高赔偿金额。

  危害:金融消费者不仅支付高额费用,甚至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号)被不法分子转卖用于诈骗、借贷等非法活动。

 类型3:“统筹保险”骗局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正规商业车险”名义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

  手段:以低廉价格吸引金融消费者,以“正规保险公司”“销售代理”为名收取费用。

  危害:“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非保险业务,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获得保障。此类业务经营者非持牌保险机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金融消费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特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1.不要轻信第三方代理:拒绝“代投诉”“代退保”等中介,谨防个人信息被转卖。

  2.不要签署空白授权书:避免不法分子滥用委托权限进行非法操作。

  3.不要参与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投诉可能构成欺诈,需承担法律责任。

  4.不要拖延问题处理:纠纷宜尽早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避免损失扩大。

  摘编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网站

  2025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s://www.nfra.gov.cn/branch/xiamen/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02018&itemId=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