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30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李 扬
2008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变化,就是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了中高速,或者说,进入了“经济新常态”。党的十九大以后,这个转变又被进一步概括为“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一表述主要包括了两个变化,第一是由高速变为高质量,第二则是由增长变成了发展。这些继起并逐步深化的概括,全面刻画了中国经济的转型及其主要特征。
关于中国的金融风险问题,也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展开分析的。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曾明确指出:我国“经济金融经过上一轮扩张期后,进入下行‘清算’期。”这意味着,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经济发展,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上行期”,现在,由于经济规律的作用,经济增长总体开始下行,而且会延续一个不短的时期。在这里,值得高度警惕的是,如果说在经济上行时期,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不可避免,那么在经济增长的下行期,由于水落石出效应,经济金融体系内积累的大量问题不断暴露,因而需要我们集中精力、财力、花时间去处置。当前及近来中国金融市场中发生的诸多问题,正是上述规律的显现。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正处于多发易发时期。但早在几年前,我国政府就已经对当前的问题、问题主要出现的领域、问题的严重性有了比较充分的估计,也开始采取了一系列管理风险措施。经过几年施行,有些措施已初见成效。换言之,目前市场上发生的大多数事态,都未超出预期,因此,一旦市场出现异动,我们也就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处理金融风险是高度复杂的艺术,尤其是在监管体系乃至整个金融结构都在剧烈调整过程中,当局尤需小心。当下,包括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在内的监管功能都在调整,“两监会”作为一个总体和货币当局之间的功能也在重新界定,整个货币金融部门同财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在探讨新的协调方式、路径和机制,整个国内经济部门和整个对外部门的关系更需要在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业下一步改革和发展当然面临更复杂、更艰巨的任务。在这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三个判断值得关注:
首先,着力建设加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这里面出了两个新表述,一个是现代金融,另一个是把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等四个看似关联不大的领域放在一起,并名之为“产业体系”。我理解,这样四个方面固然不能形成严格意义的产业体系,但是,其政治和行政意义非常强烈。它要求各地方、各政府部门、各类国家机构,要把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作为四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高度注意它们之间的协同发展问题。
其次,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在理论上,宏观调控从未和“有度”联系在一起。“有度”是一个非常强的政策判断。明确提出这一点就意味着,在过去一段时间,我们的宏观调控可能存在无度或过度的问题,因此,有度、适度等应当成为今后我国宏观调控最应当注意的要点。这个命题还可以从另一面来加强理解。所谓调控有度,也就是要更好地发挥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不应干扰这一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这样一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表述就进一步立体化了,而且在实践中更容易把握尺度了。
最后,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要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这又是一个较新的表述。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和房地产的关系。大家知道,最近,央行在其《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提出了“金融周期”的概念,并且指出,金融和房地产的关系构成金融周期的基础。这就把两者的关系提上更重要位置了。事实上,在经济学中,房地产很难被归类。在很多国家的统计体系中,房地产是单独统计的,而且,我们注意到,在美国,此次经济危机初期,联储曾经把投资类房地产归到金融一类。这种处理方式或许过于简化,但却突出了金融和房地产的关系,无疑点出了宏观调控最重要,也可能是最头痛的问题。
总的来说,中国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正面临一个全新的挑战,虽然困难重重,挑战重重,但我们仍然对中国的金融发展充满信心,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充满信心。我们信心的基础,并不是由于中国经济金融没有问题,而是我们对存在的问题有较清楚的认识和较冷静的判断,对于问题的解决有方向正确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