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辞
致  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制度。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了“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率先在我国金融行业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2008年9月,原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共同颁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依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设立,开启了保险保障基金专业化管理和运作的新篇章,向着以市场化手段处置化解保险行业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近年来,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银保监会党委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公司党的建设,深度参与问题保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主动融入监管部门风险监测体系,持续提升基金筹集管理规范化水平,稳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风险处置经验,形成了股权救助、债权救助、保单救济等多种处置工具,打造了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保险业风险观察》等风险管理品牌,为我国保险业风险处置提供了有益参考。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将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履行风险处置政治责任,更加积极主动应对各类风险隐患,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行业市场化救助机制,以实际行动全力捍卫国家金融安全。

 

董事长 吉昱华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