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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可保风险”共舞(2019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9-1-30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 孙祁祥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风险就如影随形,所不同的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或不同的发展阶段,风险的类型和程度不同。好在人类有足够的智慧,运用不同的手段去应对这些风险,其中被历史证明最重要、最有效的制度之一就是保险制度。

 

    作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保险通过精巧的制度安排,将未来风险所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限制在可预见的一定范围内,并“锁定”这种损失,由此,在很大程度上将结果的“不确定性”变得相对“确定”,使人类可以在比较“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决策;同时,它将人类“个体”的力量整合成了一支“集体”的力量,使得人类应付灾难的能力呈几何级数增长。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没有股份制度,世界上不可能出现铁路,这是在盛赞股份制的资本“聚集效应”。保险制度不仅具有这种与“股份制”相似的巨大的资本“聚集效应”,它还减少了人们由于不确定性而对未来产生的恐惧,由此激发了人类的创新潜力和动力。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保险制度,人类社会前行的步伐将会缓慢得多。

 

    当然,说保险是应对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应对所有风险。强调这一点是防止有些人先赋予保险以“无所不能”之名,再因保险对一些风险实在“有所不能”之实,而对之“失望”,进而否定其存在的价值。

 

    一个容易观察到的现象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总量的扩大,人类所面临的风险总量也日益增大,风险类型日益增多,风险结构日益复杂。2006年,“世界经济论坛”开始编制并发布《全球风险报告》 (The Global Risks Report)。从最近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到,人类社会面临许多新近出现的风险。仅以2018年为例,从发生概率的角度看,排名前五的风险分别为极端天气事件、自然灾害、网络攻击、数据欺诈或窃取、气候变化缓和与调整措施失败;从影响程度的角度看,排名前五的风险分别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极端天气事件、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缓和与调整措施失败、水资源危机等。

 

    无疑,随着技术手段的日益先进,相比过去,保险业的“作为”会越来越大,但保险业只能承保“可保风险”的特性至少在当下不会改变,即使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原先许多“非理想”的“可保风险”将逐渐变成理想的“可保风险”,但保险业仍然需要遵循其发展规律和经营原则,确认自己“能够管理的风险”,而不是“希望管理的风险”。对此,行业内外都应当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

 

    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管理风险的保险机构不仅自身面临风险,而且由于它是一个风险聚集单位,一旦发生问题,造成的危害将更为严重。由此可见,保险体系自身的风险控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做好风险管控,保险业才能真正承担起“以自身的稳健来保障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这一神圣的制度责任。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创办的《保险业风险观察》,实在是一个难得的风险提示器。风险观察,自然是观察风险,但如何观察?从什么角度观察?这可以说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保险业不仅应当观察这个世界早已存在的“显性风险”,更应当观察探究目前尚未显现、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将来会出现的新的风险;不仅应当观察社会上已存在的、需要并且可以由保险公司来管理的可保风险,更应当观察探究保险行业自身存在的风险;不仅应当观察各种风险源、各类风险的载体、主要风险诱发因素、风险的传导机制等,更应当观察探究防范、控制和管理可保风险的各种有效措施。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保障功能不足、发展方式粗放、保险乱象频发的现象也同时存在;公司治理风险、市场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社会声誉风险等,也在困扰着行业发展。这些风险中的任何一项爆发都有可能威胁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偿付能力,给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更不用说多项风险同时爆发。因此,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保险行业更要注重自身的风险防范。

 

    中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与过去相比,这个时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最重要的莫过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世界范围的万物互联,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基因检测技术、人工智能等的广泛运用,一方面为以“风险保障”为己任的保险业创造了巨大的需求和市场;另一方面,又因为“不确定性”的加剧而导致新的风险出现,给保险业带来新的挑战。但我相信,我国的保险行业一定有能力应对各种新的挑战,在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新的跨越。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