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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引领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1-06-07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裴光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自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广东银保监局紧紧围绕“中央要求、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广东所能”,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主动作为,以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改革开放引领广东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保险业创新发展

 

    (一)发挥“经济助推器”作用,积极支持大湾区经济发展

 

    以现代保险支持大湾区经济发展是《规划纲要》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两年多来,围绕大湾区经济发展所需,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一是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东保险业第一时间发布9大类28项防控措施,通过扩展保险责任、宽延保险期限、便捷理赔服务和捐赠保险等方式支持抗击疫情,累计为13.3万家企业、600万群众捐赠风险保障超3万亿元,42家保险公司放宽280多款现有产品的条款限制,明确因疫情导致车辆无法按期年检的不影响后续出险理赔,惠及逾200万车主。二是助力稳住广东外贸基本盘。出台保险支持稳外贸措施,支持广东稳住贸易大省地位。2020年,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支持广东出口1.1万亿元,同比增长29.2%,通过保单融资增信帮助外贸企业获得贷款765.04亿元。三是构建保险资金参与大湾区建设的服务机制。联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召开“险资入粤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线上发布会,协调地方政府开展“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活动”,保险资金在大湾区累计投资超万亿元,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力构建大湾区社会民生保障网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保险产品服务供给,让大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以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20年,经省委深改委同意,广东银保监局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了“1+1+8”的制度体系和“12+8+3+N”的险种体系,对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和贸易全产业链进行保险保障,农业保险还被列为2021年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支持农业保险,尤其是岭南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配合完善“保赔救防”四位一体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将农业保险开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助力广东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健全多层次医疗养老保障体系。在大病保险实现全省覆盖的基础上,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等14个地市率先开展定制医疗保险项目,截至2020年末,累计参保人数1050.87万人,人均保障增加超百万元。实施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政策,广州“穗岁康”参保比例居全国领先地位,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首创政府购买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模式。三是完善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全国首创的巨灾指数保险在覆盖粤东西北地区的基础上,延伸至广州等大湾区6个地市,有效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保险业灾前预警能力,指导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绘制可视化车辆保险水淹风险地图,更好地发挥保险业防灾减损的作用。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牢牢把握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和以现代金融推动大湾区发展的总要求,推动保险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创新提供新鲜经验和有益借鉴。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20年,在中国银保监会政策支持下,广东银保监局将自贸区简政放权政策复制推广到除深圳外的粤港澳大湾区8个地市,相关地市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的主要准入事项及其高管准入事项,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这是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的成功案例。自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优化行政许可事项560余项。2021年1月,广东银保监局保险机构准入备案管理系统(湾区试用版)上线,备案流程从线下转为线上,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接受备案,备案时间也从改革前的数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几分钟。目前,已累计备案准入事项438件、高管准入405人次,监管效率大幅提升。二是稳步推进车险综合改革。以大湾区为重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用好宏观调控措施,全力落实车险综合改革各项部署,在保持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改革目标。2021年第一季度,车险车均保费2361.07元,同比下降21%,商业三者险平均保额183.03万元,同比增长87%,为全国最高。同时,保险业准备金更加充足,现金流更加健康,经营利润稳居全国首位。三是打造“广州监管示范区”。广州保险业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是全省保险业发展的“领头羊”和“风向标”。为引领发展和防止“灯下黑”,广东银保监局成立广州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委员会,统筹协调广州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全力打造“广州监管示范区”,以更富有创造性、引领性的工作,争取多出“湾区首创”“广州首创”,打造更多的、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性作用的亮点品牌。

 

    (四)推动保险要素集聚和互联互通,着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球最特殊的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湾区建设本身就是个创举。在湾区实施保险业更高水平的开放,支持跨境保险发展,引导保险要素资源向大湾区聚集,构建大湾区多层次保险体系,促进互联互通、共享融通,是一个艰巨的挑战和全新的实践。一是着力打造保险要素平台。推动南沙自贸片区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协调设立全国首个国际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航运保险发展。配合上海保交所在广州设立南方服务中心,参与广州市商业健康险交易平台建设。联合港澳监管部门、三地保险机构深入研究推进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港澳保单的合法持有人提供保险售后服务。二是推进粤港澳保险产品服务互联互通。推动全国唯一一个区域性重大疾病发生率表,即“粤港澳大湾区产品专属重疾表”落地,首次承接湾区人身保险产品属地监管权,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已落地4款跨境医疗险产品、10款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为超过2万名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提升了粤港澳三地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便利度。深化跨境车险制度创新,实现“三地保单、一地购买”,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共承保港澳跨境机动车辆超2万辆。加速推进对进入内地行驶的港澳车辆实施交强险“等效先认”。三是扩大保险市场对港澳开放。利用CEPA框架协议降低准入门槛,将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所需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年限由10年降低至3年,吸引港澳保险机构进入内地。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33家机构、320家营业性机构,其中港资保险营业性机构占全国比例超40%。

 

    (五)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跨境金融风险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大湾区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筑牢风险防范化解的铜墙铁壁。一是完善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股东股权排查、公司治理评估和专项检查、公司治理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既防外部人控制,又防内部人控制。利用大湾区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探索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市场乱象整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风险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乱象较为突出的交叉金融业务、车险业务、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等领域,依法严查重处,2017年以来,累计对96家次保险机构及135人次责任人员罚款3799万元,市场乱象得到明显遏制,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处置,保险业发展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切身利益,抓关键、解难题、压责任、促规范。推动成立全省首个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打造集投诉处理、纠纷调解、金融知识宣传和消费者教育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平台。机构改革以来,累计接听咨询投诉电话超过15万通,办理消费者信访投诉7.3万件。组织开展打击恶意投诉举报专项工作,探索形成“内外联动、标本兼治、多点发力、重点突破”的“广东经验”。

 

    二、政治引领,闯创结合,变粤港澳保险制度之异为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之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框架内,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要素流通。大湾区建设国际上没有先例,要靠大胆闯、大胆试,开出一条新路来。大湾区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引领全省保险市场均衡发展,靠的就是党的领导和大胆闯、大胆试。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广东保险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自身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归根到底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在于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从实际出发,引导辖内保险机构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推动党的领导融入法人机构公司治理,以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确保行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做好广东保险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回归保障本源,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从支持疫情防控到服务“六稳”“六保”,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到车险综合改革,从医疗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到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广东保险业立足保障本源,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功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当前,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对广东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东保险业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坚守定位、回归本源,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围绕支持“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改革开放,弘扬“敢为天下先”的广东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时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广东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奋斗姿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推出了多个“全国首创”,形成了一批叫得响的改革成果,促进广东保险业在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要相比,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的需要相比,广东保险业仍然存在大而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能力不足等短板。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紧紧围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为重要契机,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对外开放,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贡献更多“广东智慧”和“广东经验”。

 

    (四)发扬斗争精神,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

 

    广东保险市场体量大,机构和从业人员众多,且主要集中在大湾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任务繁重。广东银保监局始终坚持“严监管”的主基调,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坚决斗争。在车险综合改革中牢牢抓住车险市场秩序治理这个关键,对违规机构迅速做出处罚,特别是对大机构违规案件开出罚款金额超过千万元的巨额罚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高管责令撤换,形成强大市场震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敢于“亮剑”,上下联动严查重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联合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打击恶意投诉专项行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新形势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继续弘扬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为广东保险业更好支持大湾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重在打早打小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广东是经济大省、外贸大省、人口大省,地处“两个前沿”,各种风险更容易积聚和交叉传染。广东银保监局成立以来,不断强化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排查、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虽然广东保险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是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越是要有见微知著的敏锐。要强化宏观思维和系统思维,科学研判风险形势,下好防范风险的先手棋,使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始终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三、锐意创新,凝心聚力开保险新局,砥砺奋进谱保险新篇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东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办实办好。展望“十四五”,广东银保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锐意进取,主动创新,引领广东保险业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因势利导、乘势而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复制和推广保险创新经验,扎实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等各项任务,以高质量党建促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一)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持续加强广东保险业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目前,广东辖内保险法人机构既有国有、国有控股或参股,也有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占主体,还有中外合资、外资独资的保险机构,在此多元化结构的保险市场中,要推动保险业沿着正确方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切实发挥国有、国有控股的保险机构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认真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推动和引导民营资本及社会资本占主体的保险机构党组织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机构健康稳健发展。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机构中,探索实施纪检领导派驻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机构依法依规稳健经营相结合。三是积极推动合资保险机构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同时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机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二)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这个职责使命,以“四个服务”提升广东保险业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作用。一是服务科技产业创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规划纲要》对大湾区锚定的战略定位之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科创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经营、市场推广和成果转化等领域的风险,深化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保险资金投资期限长、投资方式活、可作资本金等优势,建立保险资金投资科创项目资源库,促进保险资金项目对接,支持大湾区打造科技产业创新策源地。二是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大力发展巨灾保险、大病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规范发展城市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优化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鼓励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一流湾区。三是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围绕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助力构建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和扶贫保险,推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揽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实施意见。四是服务绿色生态建设。推动绿色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绿色保险,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污水管网等绿色项目的投资力度,服务广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助力大湾区绿色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三)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个核心关键,以“三个衔接”打造国际保险规则和制度对接的示范地,探索研究粤港澳“保险通”。一是保险产品服务衔接。科学评估粤港澳大湾区保险风险要素特征,推动优化大湾区全国首个区域性重疾表,配合编制大湾区专属生命表,用于大湾区健康保险、年金保险、人寿保险的产品定价及准备金评估;研究将港澳车险保单的保障范围延伸至大湾区内,实现“一张保单保两地”,便利跨境车辆通行;研究湾区内跨境人民币寿险保单业务、外币寿险保单业务;支持内地保险业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支持发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以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窗口,深化内地与港澳保险业的交流和合作,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保险服务;探索跨境保险汇兑便利化和跨境理财通试点,研究对大湾区内在粤保险法人机构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全球配置保险资产和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增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二是保险监管规则衔接。落实央行、中国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深化粤港澳保险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加强与港澳监管部门合作,在风险可控、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研究探索在大湾区内特定区域,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依托智慧监管平台试点“监管沙盒”制度,适时试点跨境保险销售,赋予区内保险机构更多自主权限,支持其大胆创新。积极争取授权,对大湾区专属产品的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境外额度、资本占用等方面予以适度放宽,简化产品审批备案,探索构建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数字智慧监管为保障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三是保险业营商环境衔接。推动金融会计、统计、数据信息标准、法律法规等基础制度和基础金融设施衔接,积极营造融合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备案管理范围,探索三地保险从业资格互认,吸引保险机构和高端人才在区内集聚。鼓励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和跨国保险机构地区总部,发展保险要素交易市场和功能性机构,支持现有保险法人机构做强做大,完善大湾区保险市场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消保、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三地保险纠纷调解和仲裁机制的法律衔接、流程对接和结果互认,建立健全跨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大力复制推广大湾区保险创新经验,促进湾区内外保险市场高质量均衡发展。

 

    (四)牢牢把握防控金融风险这个目标要求,以“三个强化”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一是强化法人机构监管。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是对保险监管机制、流程的重大调整,要以此为契机,推动保险监管效能上一个大的台阶。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陆续向属地局下放了产险类和寿险类法人机构的部分监管权限,广东银保监局承接监管6家属地保险法人机构。为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广东银保监局将继续加强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的上下联动,建立健全覆盖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体系,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促进,努力探索属地保险法人监管的“广东经验”。二是强化保险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巩固车险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综合运用好“非现场回溯、现场检查、行业自律”等监管措施,推动广东车险业高质量发展。下大气力规范航运金融业务和网络保险业务,持续治理违规经营短期健康险、寿险销售误导、恶意投诉等问题,严厉打击退保黑产,坚决整治监管套利行为。三是强化重点风险防控。紧盯重点公司,加强风险监测,摸清风险底数,压实主体责任。紧盯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防患于未然。紧盯营销员队伍大起大落、违规销售非保险理财产品、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研究治本之策。紧盯汇率,跨境金融交易,防控跨境金融风险。持续加大反洗钱反欺诈力度,坚决打击跨境金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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