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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文章:开拓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新境界(2022年第5期)

开拓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新境界

——基于可持续发展与ESG的视角1

(202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2-9-30

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卓志

 

在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气候变化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越发矛盾与冲突,关注并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社会的共生性及和谐性,正成为世界性的一个重要且紧迫的议题。在此背景下,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应运而生,加速经济社会向绿色化转型,已成为全球主要国家发展的基本共识和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必然要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在202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第十六次峰会和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COP21)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提出和谐共生、绿色永续的理念,中国将携手各国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将加速绿色转型,探索发展与保护相协同的新路径,并再次重申了中国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2。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风险治理工具,保险业及其风险管理应自觉将其创新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勇担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双碳”战略和国家绿色发展大局。一方面,通过传统保险风险管理向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转变,努力倡导和积极实践低耗、高效、安全并且能够带来积极外部正效应的业务增长模式,有助于保险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全局,达到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与经济社会整体利益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加快建构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新制度模式,既是保险业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重大课题,又是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并赋能绿色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迎接全球环境与气候变化挑战的必要准备。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探索性建构研究,既有前沿的学术价值,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还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保险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担当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1987年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不损害人类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随后陆续开展研究并发布了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倡议和指引报告。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Financial Initiative,UNEP FI)于1992年成立,将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因素(以下简称ESG)纳入衡量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要指标。表1呈现了ESG框架的基本要素和内涵。1995年,全球一些大型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签署了《保险业环境承诺声明》,承诺将致力于实现经济发展、人类福利和良好环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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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保险业对ESG的认识和实践探索,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保险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如:2007年确定了保险业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气候变化、小额保险、终身收入、健康、新兴人为风险、环境责任、自然资源、再循环和内部效率等九大领域;2009年调查了全球60个地区的保险从业者,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普遍认为保险业发展应该优先考虑环境因素(尤其是气候变化)、新兴人为风险以及保险人的社会责任。2012年,联合国环境署(UNEP)确立了可持续保险原则(Principle of Sustainable Insurance,PSI),提出“可持续保险是一种战略方法,通过识别、评估、管理和监控与ESG问题相关的风险和机遇,以负责任和前瞻性的方式开展保险价值链中的所有活动”。2016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发起了由33个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组成的可持续保险论坛 (Sustainable Insurance Forum,SIF),旨在将可持续性因素更有效地整合到保险监管之中。

 

当下,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意识到将ESG融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模式是一种必然选择。尽管WCED和UNEP FI有关可持续发展与ESG的研究和发布,大多不是强制性和当下必须的硬性规定3,这并不足以将可持续性理念真正植入保险业的经营之中,但可持续发展是永恒不变的坚守,ESG融入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必然性,也是追求绿色发展的必然考量和显著标志。因此,保险业在追求自身发展规律和价值的同时,必须未雨绸缪并着力将ESG因素纳入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之中。目前,全球已有140多家机构签署了PSI。在我国实践层面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等国内代表性保险机构先后于2020年、2021年签署了PSI,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正在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治理(包括风险治理)框架中以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并助力我国绿色转型发展以及“双碳”目标的实现。坚守PSI有助于创造股东价值,同时扩展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范围。在我国理论层面,鲜有结合可持续发展和ESG理念下的保险风险管理相关研究,研究金融保险及其风险管理的绿色化发展模式,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既是保险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须,又是服务我国“双碳”战略的要求。为此,保险风险管理理论和实务界必须肩负可持续发展的这一宏阔使命担当。

二、绿色保险风险管理认知的深化拓展

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必经绿色发展之路。将ESG理念纳入可持续发展后,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也自然要在保险风险管理中予以重视和考虑。同时,结合全球气候变化及减排低碳发展要求,保险风险管理,一方面行业自身要绿色低碳,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全局,以世界眼光、全球视角,主动服务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国之大者”。因此,树立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新理念,建设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新机制,开创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新境界,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学界近10多年来从不同维度有不同认知与描述,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不断深化明晰绿色保险的范畴和定义。其中大多数文献认为绿色保险就是绿色保险产品:与提升能源效率、绿色建筑、绿色驾驶、碳排放交易和新兴技术投资等一系列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保险项目,属于绿色保险范畴;绿色保险是指保障与绿色产业相关的风险或包含环保理念的保险产品;绿色保险应包含在可持续保险的框架范畴之内,包括各种与环境因素相关的保险,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绿色活动和绿色行为的保险产品,其旨在鼓励减排创新,应对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绿色保险包括在大多数绿色经济体中可用的各种保险产品,它被用来刺激减排创新,以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风险。也有文献认为绿色保险不局限于保险产品,例如:绿色保险不只是一种保险产品,更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营目标是自身与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绿色保险不只是应对短期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工具,更是解决气候变化等长期风险的一种有效机制。二是呼吁高质量发展绿色保险以促进可持续和绿色发展。例如:应当通过保险机制反映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导向,发展绿色保险创新险种;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要实现保险监管政策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相互协调,形成综合、有效、针对性强的绿色保险综合评价机制;发展绿色保险应落脚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保险的任务也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来予以明确等。据此可见,人们对于绿色保险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已不仅局限于污染治理层面,还开始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发展循环经济,最终上升到建设生态文明等高度。遗憾的是,鲜有对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观点和研究。

开创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新境界新领域,有从理念更新、知识建构到深化研究的过程。作为保险业一种新的发展模式的探索,任重道远。深化认识,提高共识,是行动的先导。在此,我们对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有如下认识:狭义上看,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是指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项目和风险标的所开发的或承保的保险风险管理的统称。广义上讲,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就是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保险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它不仅是承保环境、节能等绿色项目风险的评估、保险及其风险管理,还内含保险业自身与风险管理的可持续性即绿色发展。同时,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可以是绿色保险的风险管理,也可以是绿色保险风险的管理。绿色保险的风险管理,不仅涵盖绿色保险自身传统价值链,还可拓展到绿色保险的前中后端,拓展到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风险管理,甚至拓展到与绿色保险关联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因素的管理;绿色保险风险的管理,相对前者(绿色保险的风险管理)外延上窄一点,突出强调绿色保险风险的管理和治理。在新的时代和新的趋势下,绿色保险需要与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协调融合。此外,绿色保险风险管理还应置于纳入了ESG因素的可持续发展分析认知的框架下,结合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以更高更宽更广的感知认识评价风险,研究发展创新包括保险在内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更好服务保障保险和绿色保险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我们认为:

1.传统保险风险管理是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发展的基础和载体,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在初期发展阶段主要基于传统保险,将低碳、环保等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保险风险管理创新之中,更新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推动保险业绿色化进程。

2.保险业风险管理向“三低三高”(低投入、低成本、低消费和高效率、高效益、高质量)的发展模式转变,要以实现减少环境污染和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目标而顺应变革。

3.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利益的统一是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建构中须逐步考虑纳入的因素,更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通过借力于保险风险管理机制及其派生功能,使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消耗、环境污染逐渐脱钩。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本质上代表着服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保险风险管理功能,所以其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终极一致性。

三、推动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助力绿色发展

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在绿色发展中不可或缺并必将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总结探索其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作用途径,是深化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发展的基础。

首先,绿色保险风险管理保障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4。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动植物、天然林等可再生资源具有经济、生态以及社会价值,既是地球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绿色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与当地居民的生存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必须要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保险风险管理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补偿手段,不仅能够大大减轻政府财政补偿的压力,而且通过快速及时地补偿生态保护者的经济利益,从而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此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可以有效分散生态资源所面临的灾害风险,并在其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进行损失补偿,支持生态系统得到及时修复。

其次,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价值的绿色新兴产业,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然而绿色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往往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但由于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与信贷资金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象。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追求长期安全、稳定收益,与绿色项目投资回收期长、融资需求大的特点相契合。纳入了ESG理念的可持续保险原则将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基金等方式投向绿色新兴产业,能够为其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再次,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可促进技术创新。绿色发展的核心在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以新能源、绿色装备制造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含着大量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但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性,研发技术的复杂性、环境的不确定性、结果的未知性均有可能导致研发失败,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本生产率和创新能力。高新科技企业,一方面由于受到风险保障可将注意力和资源集中在核心业务的经营;另一方面保险还使公司能够持有较低数额的高流动性资本,释放资金用于投资能够获取更高回报的项目。因此,保险在释放创业精神、鼓励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创新和开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最后,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密不可分,生产上的绿色导向能够引导消费理念的转变,绿色消费也能通过市场倒逼生产方式的变革。在生产环节,保险能够分散和转移企业的环境风险,通过市场化手段减轻环境污染损害,将环境污染内部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保险本身就是人力资源、资本、信息、技术、信用等资源的集合体,其特有的“信息甄别、合约设计、精算技术”等优势,能够约束和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帮助企业提高环境风险管理与治理能力。此外,针对一些中小型绿色生产企业“融资难”的困境,通过建立保险信贷联动机制释放信号,则可推动资金流向绿色经营主体,可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增信作用。在消费环节,绿色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溢价水平,当绿色消费的额外付出成本超过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时,就会严重抑制绿色消费的行为。引入保险风险管理机制(例如绿色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对消费者的正外部性行为进行增益性补偿,能够促进社会公众转变消费习惯。绿色消费不只在于倡导使用绿色产品,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资源共享实现产品功能效用的最大化。保险公司通过创新开发保险产品与服务,保障用户的使用体验和风险诉求,从而鼓励其支持共享经济。

四、共促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建设发展

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建设需多方力量协同推进,多方主体可以探索建立政府市场合作关系,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禀赋优势和职能。在此,我们尝试构建出了“监管—行业—行业协会”协同推进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多层次模式。

第一,监管层面应不断完善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制度保障与政策引导。绿色保险风险管理作为准公共产品,既有外部性特征,又具有自身的利益特征。首先,应将可持续性和ESG因素更有效地整合到保险监管之中,可以PSI为基础蓝本,并尽快出台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政策配套措施,如绿色保险业务实施制度、绿色保险投资监管制度等,这是绿色保险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其次,营造和培育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发展基础与条件,探索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发展新机制,在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政府市场的融资伙伴关系,比如可优先在防灾减灾方面展开更深度的合作。最后,为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到商业推广各阶段提供连贯一致的鼓励性政策,如税收减免、费用补贴等,给予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必要的扶持,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第二,保险业层面应积极推进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的创新发展。贯彻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理念是保险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也是整体提高保险业竞争力的有力途径。首先,保险机构要切实将ESG理念纳入可持续经营框架中,在产品开发、产品销售、服务理赔等承保环节,注重ESG元素的融入,比如:加快绿色保险产品创新进程,可突破当下以环境污染责任为主的绿色保险产品,拓展聚焦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风险、长寿风险管理、新兴科技风险治理、信息披露等社会及公司治理领域以及减排降碳、经济产业和消费结构转型等经济领域等;在承保理赔环节要注重绿色科技的赋能,为可持续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再比如,在投资业务模块,自觉将ESG投资作为主要投资方向,一方面体现机构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可持续的投资收益促进可持续发展5。其次,行业应呼吁各类机构自觉树立低碳理念,不断改进和完善支持“双碳”目标举措,逐步推行绿色保险风险管理遵循商业原则的发展以充分提升行业价值。最后,通过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对绿色保险的理解与认识从而扩大需求,借助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将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制度渗透到灾害风险管理、气候变化应对、生态资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可通过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绿色发展的通识讲座、培训员工环境知识等方式,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工作。

第三,行业等专业协会层面应大力支持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标准体系的构建。首先,制定保险风险管理绿色发展的评价标准,具体可从内部运营、风险管理、资产运用等方面实现,以此鼓励保险公司加快绿色化进程。其次,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推动行业内部信息公开,促进行业开展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创新实践并有效管理相关风险。最后,可以依托行业角色,在行业内部举办绿色保险风险管理研讨会,讨论绿色保险风险费率标准、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政府市场合作机制、绿色投资等6具体问题,探索在保险风险管理领域设置绿色保险风险管理,切实积极推进行业在绿色保险风险管理方面的协同合作。

1.本文是应《保险业风险观察》五周年封面文章约稿而自拟题目所作,感谢孙正成和冯立斌为本文提供的文献查整和校对等工作。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

3.正如PSI仅仅只是自愿性质的倡议。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

5. 国际上大量的文献已然证明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投资或ESG投资会获得稳定超额收益的结论,例如:VanBeurden(2008)通过元分析方法,对1990年后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得到两者呈正相关的比例为68%,26%的文献表明不存在任何关系,仅有6%的文献呈负相关关系。

6. 例如,2018年,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绿色投资倡议书》;2021年10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责任投资(ESG)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参考文献:

1.安同信、侯效敏、杨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研究”,《东岳论丛》,2017年6月。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金融论坛》,2016年2月。

3.黄茂兴、叶琪:“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与当代中国的绿色发展——兼评环境与发展不相容论”,《经济研究》,2017年6月。

4.李晓萍、张亿军、江飞涛:“绿色产业政策:理论演进与中国实践”,《财经研究》,2019年8月。

5.史丹:“绿色发展与全球工业化的新阶段:中国的进展与比较”,《中国工业经济》,2018年10月。

6.王修华、刘娜:“我国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理论探索》,2016年4月。

7.王遥、刘倩:“气候融资:全球形势及中国问题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12年9月。

8.王玉玲:“绿色保险机制设计与实践经验”,《金融纵横》,2020年7月。

9.孙蓉:《中国商业保险资源配置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孙正成:《现代保险服务业与经济增长:理论与实证》,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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