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第12月
(2023年第5期)
叶启斌
为了解掌握原银保监会《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23〕7号)贯彻落实情况,近期我们以荆州辖内24家财产保险机构为例,对保险业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表明,各财险公司在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需引起业内外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理念亟待转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保险机构对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工作认识肤浅,没有把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来认识和看待;更没有认识到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是公司当前转型升级和未来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二是经营理念亟待转变。大部分财险公司仍然存在“重规模、轻效益”的惯性思维,内部绩效考核重“保费增量”、轻“风险减量”。对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从传统的风险等量补偿向风险减量服务转型,仍然是被动充当“事后赔付者”,而不是主动担当防灾减灾救灾的“风险管理者”。
(二)推动落实机制有待强化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公司没有明确或设置专门部门,牵头负责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的研究规划、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分类管理。多数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并未根据自身特点,系统性研究制定本机构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目标要求。二是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调查中有12家公司反映,本机构系统内有相关不同程度的风险减量服务标准和费用管理等制度要求;有11家公司系统内仅形式上提到风险减量服务,但没有对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的内容、标准、费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有1家公司目前还没有提出开展相关保险风险减量服务。
(三)减量服务能力亟须提升
一是风险减量服务内容较单一。大部分保险公司的风险减量服务还仅限于传统的风险勘察、隐患排查、预警提示、宣传教育等方面,而在维护保养、监测分析、应急演练、信息咨询、质量检测等深度、专业性保险风险减量服务方面,还远远不足。二是风险减量服务的覆盖面不够。财产保险业的险种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机动车辆、农业、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工程、货运等众多领域,除少数大型财险公司的风险减量服务领域覆盖面较全外,大部分公司仅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机动车辆、农业、企业财产、工程等高风险领域,对环境污染、家庭财产、货运等险种基本未涉及。三是专业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公司没有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和地域的风险特征和个体差异,为企业量身定制专业化、精细化的保险风险减量综合服务方案,企业和社会对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的认知度、认同度还不高。四是“科技赋能”信息化应用水平低。除部分公司科技创新运用与风险减量服务融合度较高外,其他公司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运用投入方面力度不大,风险减量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当前财险公司经营险种多、涉及领域广,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和多元化。有效开展保险风险减量服务需要配备适应不同服务领域和专业类型的专业性人才队伍,专业风控管理与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较大。有的专业性很强领域的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甚至需要保险公司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合作。这些均是当前财险公司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行业性短板。据调查,在荆州24家财险公司中,仅有5家公司配有基本的专业服务团队,占20.83%;大多数公司要么是根本没有配备专业服务团队,要么是团队“有名无实”、不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五)外部社会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投保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少被保险企业认为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发性,没有认识到偶然性中包含的必然性,更没有主动接受或配合开展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简单认为投保发生风险事故,损失自当由保险公司赔偿,开展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只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对保险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不积极主动整改。二是联防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保险的功能与作用、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的认识不足,对保险的特殊功能手段技术运用不够。财险行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风险减量服务等灾害联防联动长效机制,在数据信息共享、灾害事故预警、防灾知识宣传、抗灾减损联动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相关的产学研融合度不够。各财险公司尚未建立起机构或行业性风险减量服务的产学研协作融合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科研院所、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之间合作交流不够密切,在定量分析技术、安全与防灾技术等基础性研究方面还很欠缺。四是保险欺诈等社会环境严峻复杂。各类重特大事故不断,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人伤黄牛、司法黄牛、黑产中介”等骗保案例层出不穷。
二、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加快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全面提高对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工作重要性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险公司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财险机构当前差异化竞争、提高未来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财险行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必然选择。二是督导财险公司加快转变发展理念和方式。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认真研究谋划本机构风险减量服务工作并纳入公司发展战略;要将风险减量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和监管评级范畴,加快推动从“风险等量”管理向“风险减量”服务转型,构建业务发展与风险减量服务协调统一新模式,降低社会风险暴露及其成本,为投保人和社会创造价值。
(二)强化风险减量服务督导推动
一是督导各级财险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董事会要根据机构自身特点,系统研究制定本机构开展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目标要求、政策措施。高级经营管理层要统筹好本机构风险减量服务战略规划的组织实施、执行考核、检查评估等。要明确或设置专门部门牵头负责风险减量服务的研究规划、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考核管理。二是加快完善风险减量服务工作的项目内容、内控管理、执行反馈、绩效评介等相关制度,逐步探索不同类型的风险减量服务的项目设立、服务规范、费用标准等风险减量服务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在风险减量服务工作方面的行业推进协调、专业技能培训、跨部门沟通、第三方协作、服务纠纷调解等作用。强化各级监管部门对辖内财险机构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监管督导、检查推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三)提高风险减量服务能力和效率
一是拓展服务范围。督促财险公司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车险、农险、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货运险等各类财产保险业务中,把风险减量服务嵌入到投保企业生产管理全流程,消除服务“盲区”和“死角”。二是扩大服务内容。要不断深耕细分市场,挖掘风险减量服务新需求,积极开展风险评估、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监测预警、维护保养、质量检测、信息咨询等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各财险公司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地域的风险特征和个体差异,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各类产品研发,深度量身定制或创造引领服务需求,为投保人提供专业性差异化一揽子风险减量服务,构建各具特色的风险减量服务新模式,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四是提高科技赋能服务水平。建立“保险+科技”的风险减量服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高技术手段,建立完善风险减量服务大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为投保人提供保前精准风勘、保中防灾防损、灾前监测预警、灾后查勘理赔的全流程数字化风险减量服务。
(四)加强风险减量专业服务人才培养
一是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重视风险减量服务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类风险减量管理和专业服务人才的招聘、培养与储备,建立分类管理、专业突出的风险减量服务团队,并根据地域差异、业务结构、发展特点和风险减量服务需求,配齐配足各地区和层级的专业服务人员。经常组织开展多层次、专业化服务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风险减量服务人才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二是鼓励财险公司、行业协会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及科研院所、第三方组织的沟通协作,构建形成不同特色的风险减量服务生态圈、联盟链,通过搭建多方参与的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平台,共同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研究开发与服务创新。同时解决在内部专业人才不足情况下,通过外部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强化风险减量服务和管理。建立完善风险减量服务相关制度,构建服务评价回溯体系,通过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等手段,提高风险减量服务内控管理水平。
(五)强化全社会的宣传和协同联动
一要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各保险协会和各级财险公司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保险知识普及和风险减量服务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功能作用、风险减量服务的重要性认识,在全社会宣传普及保险基础知识和风险减量服务功能,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和对保险风险减量服务认识支持。二要把保险风险减量服务融入全社会风险防控和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中。各级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地方党政、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统筹多方资源,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改善提升保险功能发挥、优化风险减量服务的政策环境和法治保障。主动加强与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全社会重大风险和减灾救灾工作联防联控联动机制,不断增强保险风险减量服务工作合力。
作者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