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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金融助力呼伦贝尔市生态价值转化的调查与思考(2024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4年4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呼伦贝尔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卢万美

 

    呼伦贝尔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拥有近10万平方公里的天然草场、3万平方公里的湿地和13万平方公里的浩瀚森林,全市生态空间整体物质量和价值量核算总价值达1.23亿元/年。充分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助推丰富的生态资源实现价值转化,既是呼伦贝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金融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一、金融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金融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呼伦贝尔市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促进绿色经济领域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为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综合性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252.6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8.18%,较年初增加50.83亿元。农业保险为2579.95万亩农田、261.01万头(只)牲畜、17858.93万亩森林提供了风险保障。

 

    (一)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全市金融业在支持新能源基地建设上持续发力,主动对接呼伦贝尔大型风光基地、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发电及配套氢能储能项目。以项目前期贷、项目贷、流贷、经营性固贷等产品为抓手,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将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差异化政策清单,压缩贷款审批时间,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效率。支持了满洲里深能北方风电场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蒙东新能源基地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及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截至2023年末,全市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71.07亿元,较年初增长114.23%,有效支持了地方绿色产业发展。

 

    (二)服务文旅产业和生物科技。辖内金融业依托呼伦贝尔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特点,支持本地文旅产业和生物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先后为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满洲里口岸套娃景区“冰雪大世界”等项目建设发放贷款2.1亿元,为陈巴尔虎旗中国草原产业集聚区PPP项目授信2亿元,节能减排量达标准煤681.39吨,有效满足资源节约集约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双重需要。大力支持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运用绿色植保等先进技术,种植10余种近80万亩特色经济作物和中草药作物。深度参与绿色经济产业链发展,发放1.31亿元营运资金贷款,支持企业新建示范性甜菜糖厂,助力打造“甜菜种植—甜菜制糖—酵母生产—牲畜饲料—生物有机肥”完整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支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辖内金融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助力绿色农牧业发展和生态价值实现。2023年末,全市银行业支持现代农牧业贷款余额达87.47亿元,较年初增长22.23%。为有效支持全国奶业振兴试点阿荣旗地区奶业项目,银行机构开创了以“活体奶牛+设施农业”为有效押品的贷款模式,投放项目贷款5000万元,解决了企业押品不足、融资难度大的问题。保险机构为全市种植业、养殖业提供风险保障157.06亿元,三大粮食作物的保险覆盖率达95.17%。立足地区实际,保险机构还开办了商业性驯鹿养殖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地方财政马铃薯种薯价格指数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性甜菜期货价格保险、地方财政生鲜乳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商业性大豆期货收入保险、食用菌种植保险、菇娘种植保险、肉牛扑杀保险等特色性经济作物险种9个,其中驯鹿养殖保险为全国首例,共覆盖19户农户539头驯鹿、总保额107.8万元,为助力民族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的风险保障。

 

    (四)助力生态保护修复。广袤的森林既是呼伦贝尔的绿色宝库,也是祖国北方的生态安全屏障。为进一步提高林区生态保护建设水平,全市银行业重点加大森工集团的支持力度,提供多元化的绿色金融增信服务,支持其充分参与碳交易市场,深挖碳金融潜力,推动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截至2023年末,森工集团在4家银行业机构用信余额15.56亿元,建设“绿色碳库”总价值量为1071.75亿元,生态系统每年固定二氧化碳8500万吨。保险机构为全市森林提供风险保障2297.71亿元,保险覆盖率达100%,每年为森林养护、防灾防损投入资金3783.4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一是绿色金融客户难以获取。金融机构掌握的绿色金融项目储备不足,绿色金融客户较少。尤其是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现有业务能力无法准确对各类绿色金融业务进行有效识别、跟踪和监测,在贷前调查等阶段信息收集的难度和成本较高,只能依据企业可研数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业务的推行和发展。二是环保信息披露不足。各部门环保信息录入的时效性、完整性与充分性不足,环保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交换不充分,金融机构无法准确作出对某些企业耗能、排污的环保评价,贷前评估、贷后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与化解手段较为薄弱。

 

    (二)供需关系不平衡。一是业务拓展需求增加与人才储备不足的矛盾。绿色项目大多专业性强,要求金融从业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但目前多数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人才储备不足,专业化研究能力薄弱,绿色项目评估技术缺乏,对绿色项目的环保风险无法作出有效判断,一定程度限制了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绿色发展多元化与产品单一化的矛盾。目前辖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绿色金融实践主要以传统绿色信贷为主,更多地通过总量控制、行业限贷等手段,而碳汇金融等新兴产品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无法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需求。

 

    (三)业务发展不均衡。一是绿色信贷承贷主体分布不均衡。目前,辖内银行业绿色信贷投放承贷主体多为大型央企、国企,该类企业实力强、资质好,银行多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但从长远来看,本地区基于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重要定位,绿色金融发展需要更加普及和深入。二是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机构类型分布不均衡。目前全市普遍被各银行认可的优质绿色金融项目较少,本地区大型绿色项目融资基本由辖内几家大型商业银行提供。其他民营资本投资的绿色项目总体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不确定因素较多,信用风险较难把控,致使中小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处于两难境地。

 

    三、工作建议

 

    (一)打破“信息差”,完善融资配套服务机制。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涉及多部门,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体系。一方面,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生态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确权登记制度,搭建生态产品监测、收储和交易平台,建立多边、多层级、多种形式的金政企互动平台,各主体及时披露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项目信息,为金融机构找项目和企业找资金提供便利,为生态产品融资提供配套服务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引导,明确金融支持生态价值转化的重点领域和范围,由政府部门定期发布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清单,积极有效运用财政资金,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生态领域倾斜。

 

    (二)练好“基本功”,强化金融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理念渗透。金融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纳入战略规划,加强员工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对绿色金融相关国家政策、产业政策、行内制度及管理要求等进行培训,引导各层级、各条线开展绿色金融服务。二是实施绿色金融专项人才培训计划。金融机构应逐步加强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提高绿色信贷风险管控能力,同时注意开展与第三方专业技术评估机构的合作,提升技术风险识别能力。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围绕生态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开展全流程产品创新,开发基于“产权”的抵押贷款产品,加快探索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企业的碳配额、碳交易、碳市场履约、碳资产增值变现等需求,研发对应金融产品,创新“森林险+碳汇贷”绿色金融新模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碳汇金融产品体系,促进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最大化。四是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充分运用金融机构大数据优势,为林草碳汇投融资相关决策制定、贷款投放以及贷后管理等提供支持。提供碳配额、自愿碳减排交易资金存管与结算、碳资产质押授信等金融服务。拓宽与企业绿色金融合作领域,为拓展林业金融、林下经济等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三)铺好“高速路”,共促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一是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由地方政府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深化与担保和保险公司合作,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生态产品类贷款专属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形成“银行+担保+保险+政府”的风险分担机制,破除银行机构“惜贷”“惧贷”心理。二是完善生态资产处置机制。构建市、县两级生态资产收储和回收机制,对接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打通生态产品归集、流转和交易渠道,有效化解生态产品处置难题,解除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产品的后顾之忧。三是推动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积极运用公共财政资金,与保险公司深化合作,推动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作用,拓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提高全市森林保险保障水平,持续增强森林蓄积量和固碳力。探索通过区别设计不同生产方式下农险保费补贴比例和保障水平,激励农民采用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四是发挥监管引领和协会服务作用。加大监管引领力度,深入金融机构和企业实地开展调研督导和座谈交流,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联合授信机制作用,推动银团贷款投放模式,对投入资金多、银行融资额度大的大型绿色项目,可采取多家银行组成银团贷款的模式,鼓励中小银行参与其中,促进地区绿色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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