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关于商车费改下车险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章海峰

 

发布时间:2017-07-05

 

    一、当前车险经营形势与风险变化


    商车改革是当前车险市场改革发展的一条主线。两年来,监管机构和广大经营主体共同努力,推动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车险市场也出现了阶段性风险变化,值得全行业关注。

 
    (一)改革回顾与形势研判


    截至目前,商车改革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一是预期升温阶段。改革虽未启动,但中小主体已感受到强烈的危机感、进而竞相发力,意欲抢在商改启动前储备客户,由此市场费用率开始走高,市场集中度出现明显下降。二是全面对抗阶段。相对于费改前和启动初期的守势,此时部分大型主体开始主动开启高费用竞争状态,依靠规模效益优势和市场影响力,迅速推高整个行业的费用水平;在高强度的对抗中,中小主体资源快速消耗,且已显露疲态。三是两极分化阶段(当前阶段)。在居高不下的费用水平面前,主体分化加剧。部分中小主体在阈值监管和自身经营的压力下,已难以持续跟进竞争,出现增速急剧下滑、承保亏损的状况;一些经营效益好、风险选择能力强的主体持续发力,加快抢占市场。展望未来,商车改革即将进入最关键阶段,市场格局将加速演变,产品服务差异化正式登场、费用竞争将进入最疯狂阶段;如何在这轮竞争中胜出,考验着每一家主体的市场应对和综合竞争力。

 
    从改革成效看,一些指标明显改善。例如,车险投保率明显提高,商业车险车均保费有所下降、商业三责险平均责任限额明显提升,车险投诉量占财产险投诉量也同比下降3.54个百分点,消费者满意度有所提升;车险整体经营状况明显改善,64家经营主体,16家实现承保盈利,综合成本率连年改善。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经营主体两极分化更为严重、行业对中介渠道依赖程度有所增强、部分经营主体数据真实性情况堪忧等问题;部分领域的车险风险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二)主要风险变化

 
    一是保险风险有所显现。主要表现为高费用、风险定价和准备金评估等三个方面。一是费用竞争愈演愈烈,效益基础极为脆弱。从车险整体看,虽保持承保盈利状态,但成本结构已发生逆转:综合赔付率从费改前的63%,一路下降至2015年-2016年的58%-60%;综合费用率同步呈现相反走势,从37%上升到39%-40%水平。赔付率走低主要受商车改革方案的影响(引入NCD系数、费率与出险次数直接挂钩等),终将重返真实状态;费用率走高则是行业粗放式费用竞争的具体表现,具有一定的刚性。未来赔付率一旦掉头向上,车险效益经营局面将一触即破。二是定价门槛提高,定价不准后果严重。商车改革启动以来,费率在理论上已成为车险经营的重要变量。车险定价由按照车型车价定价,将逐步进入到从车、从人、从环境定价的新阶段,需考虑的风险因素更加丰富,定价门槛进一步提高。在行业实践中,定价能力强的主体,主动通过费率折扣叠加增值服务竞争客户,保持了风险可控前提下的业务增长;定价能力弱的主体则被动盲目跟进竞争,导致规模与效益失衡,尤其是面对风险条件变化时承保政策难以及时调整,导致业务波动加剧、经营风险剧增。三是准备金评估难度提高,错提影响更为严重。在市场化的费率环境中,风险的区域差异(包括赔付环境)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准确评估区域分支机构准备金难度加大。严格的阈值管理则直接放大了评估不准的影响。例如,由于少提准备金,原本需要放缓增速、调整节奏的机构得到了加速发展的信号,加速了风险累积;由于多提准备金,则可能因为触发阈值而被迫停接新业务。更为严重的情况在于,当出现系统内机构准备金错提后,还可能出现连环的拆东墙补西墙、人为放大风险的情况。

 
    二是合规风险有所扩大。为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维护市场秩序,监管机构建立了以阈值管理为核心的商车改革体系,要求经营主体主要经营指标不超过过去三年平均值一定范围,否则面临严重处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阈值管理,部分经营主体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通过财务处理手段,将车险经营成本向交强险及其他非车险业务转移,试图为车险业务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其后果也相当严重,不仅造成商车经营指标失真,对客观评价商车改革成效、调整优化商车改革政策产生误导;还会对经营主体平衡险种发展策略、区域发展策略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三是流动性风险苗头初现。商车改革以来,全行业理赔端普遍面临着赔得多、赔付和费用现金支付、以及支付周期明显缩短等现象。这些新情况对经营主体现金流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严峻的是,商车改革的深入推进使主体分化进一步加剧,部分主体开始出现增速明显下滑、效益快速恶化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增速呈断崖式下跌甚至负增长、综合成本率超过100%的机构,值得高度关注),面临着较高的流动性风险。


    四是声誉风险开始显现。保险业作为专业性风险管理行业,其声誉堪称为行业生命。商车改革以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经营主体不计成本争抢客户,不加区分地给予地板价、赠送各种增值服务。这种现象正在对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从社会和消费者角度看,打折随意性大、毫无风险差异性可言的车险定价,如何体现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同样需要关注的是,商车改革以来车险成本结构赔付走低、费用走高的变化,虽然背后成因复杂,但已与改革初衷有所偏离;公众有可能对于保险机制本身,以及商车改革的意义产生质疑。此外,保险上市公司作为行业优秀主体代表,身处混乱的车险竞争中,如果出现准备金错提、费用腾挪等问题,导致当期的财务结果失真,并对后期经营指标产生影响,将势必会面临着资本市场的声誉压力。

 
    客观而言,国内车险市场从长期的费率管制向市场化费率形成机制的转换,是一个颠覆性色彩的复杂过程。其中伴随的风险变化,真实反映了费率市场化新时代与传统车险经营的不适应、相冲突的一面。我们既要客观认识这种风险变化,把它视为车险市场化改革必经的阶段;又要认真面对这种风险变化,重视和加强风险管理,缩小风险变化的负面影响,增强行业和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推进改革,加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因此,加强和改进车险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商车改革背景下车险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商车改革过渡期的车险监管仍处于磨合期

 
    从商车改革启动以来,监管机构制定了一整套改革配套措施,力图形成高度可控、有序推进的改革进程。从实施效果看,仍有一些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是对费用竞争预估不足、导致进退失据。在商车改革启动前,行业围绕费改预期已经出现竞争升温情况,部分地方竞争激烈程度并不亚于费改以后;但监管层并未利用改革前的宝贵窗口期深入观察市场,提前扎好篱笆,补足漏洞,做好风险管控;鉴于过去两年飙涨的费用率水平,目前又将综合费用率作为是否现场检查的重要观察指标,希望通过控制费用率指标抑制竞争,其效果有待观察。二是阈值管控值得反思。阈值管理体系初衷虽好,但过于理想化,希望在关乎经营主体生死存亡关键时期,将其经营结果控制在一定狭窄区间。事实表明,由于经营主体的变通与调整,并未对经营主体的疯狂竞争行为产生遏制效果,此外更加剧了经营主体数据不真实情况。三是存在监管尺度不一、执法不严情况。例如对于改革过程中明令禁止的向客户返利等行为,遵循民不告官不究的思路,任其从单个行为蔓延至群体行为,致使相关规定形同虚设,助长了恶性竞争之风、对监管权威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四是市场的引导不足。监管过于注重利用行政手段约束市场竞争行为,对引导市场预期、发挥市场化机制管控风险着力不足,例如创新产品与条款迟迟未能得到监管许可,市场恶性竞争仍然围绕着地板价的传统产品进行。

 

    (二)传统经营模式仍然根深蒂固

 

    当前市场风险变化情况,绝大多数与经营主体粗放式发展模式密切相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风险的变化恰恰是传统模式自我保护机制作用的结果。换言之,当前的车险市场虽处在费率市场化环境中,但传统模式仍然影响巨大。众多主体仍然围绕保费增长,秉持渠道为王、费用竞争理念,将主要资源投入到前端销售,依靠粗放式的资源投入争夺业务;对于可变动的费率、普遍采用地板价参与竞争(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运用费率价格提升竞争能力),单一的竞争手段导致对各类中介的依赖程度持续升高。当费率市场化来袭的预期传来,诸多主体第一反应仍然是抢占市场,以图占据先手(所谓先手实际上在战略上已先输一招),沿用自己熟悉的竞争方式,随波逐流般消耗着资源。仅有少数企业抓住短暂的市场混乱期,把握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加速自身的转型。

 

    (三)商车改革的认识有待深化

 

    商车改革的启动,真正开启了车险经营的新时代。它对整个市场的影响是全面和深远的:它将定价权交给主体、选择权交给市场。使经营主体真正掌握风险定价权,进而推动产品服务差异化,使消费者自由选择成为可能,推动车险市场化经营进入新的阶段。它使车险经营由低门槛向高门槛转变。新的费率形成机制下,车险经营更加依赖风险识别、差异化服务和产品创新,经营能力要求更高、更全面;传统的通过简单复制产品流程即可开展经营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车险将真正成为高门槛业务,经营主体之间加速分化。它把车险管理由节点管控向全流程管控转变。车险经营结果的影响因素将更加多元和广泛,包括资本要求、条款费率等方面的差异;过去单纯依靠承保理赔等关键节点的管控方式,将逐渐过渡到全流程管控。面对车险经营新特点,诸多经营主体选择忽视甚至漠视,依然按照传统的惯性经营车险。这极易造成规模、效益与合规的结构性失衡,部分机构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就是突出表现。

 

    (四)经营主体相关能力储备不足

 

    车险行业长期浸淫在费率高度管制的环境中,已形成了与之对应的人才技术结构,在短期内过渡至费率市场化的环境,必然面对能力结构失衡、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当前车险经营面临的定价、准备金风险管理亟待加强的状况,无不反映出这种能力结构失衡带来的挑战。经营主体要补足能力短板,既需要人才引进和培育、数据积累和处理、IT系统优化升级,同时观念上的转变也不容忽视。

 

    当前行业风险乱象和风险管理挑战,对于商车改革和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改革能否不改初衷,顺利达成预期,取决于行业能否不断汲取经验教训、快速适应改革新形势,取决于能否应对有效挑战、管控风险。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车险风险管理的若干建议

 

    商车改革进程中车险出现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主动应对。从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到经营主体,既要坚定改革信心,不忘初心,又要立足自身定位,找准发力点;既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当前难题,更要在改革中重塑角色定位,逐步形成适应费改新形势的车险行业生态。

 

    (一)打造风险导向的车险监管新格局

 

    监管机构决定着商车改革的方向和节奏,是维护车险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应加强引导,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确保改革进程平稳过渡。

 

    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与边界。围绕核心职责、按照既定改革路径、把握改革节奏、抓住改革关键点、科学施策,是当前管控风险的重要基础保障。一是理清监管边界。在经营主体合规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应坚持不干涉其一般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二是合理设定监管规则。尤其是明确监管重点,尤其是哪些须管、且管得好,哪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地方;梳理清楚,分清主次,确保有限的监管资源产生最佳的效果。

 

    二是强化商车改革预期管理和行为引导。进一步推进监管透明化,明确行业改革方向与路线图,定期通报商车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市场对话,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按照改革设计和进程,适时启动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加强对经营主体行为的市场化引导。一是加快审批创新产品。鼓励经营主体创新车险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引导车险市场竞争手段升级,加速市场的洗牌和整合步伐,缩短行业乱局的时间。二是制定全行业最低客户服务标准。为经营主体设定服务底线,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主体逐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创造条件强化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偿二代框架的第三支柱)的功能作用。建议每月公布经营主体经营、服务等领域核心指标,为社会公众、消费者、评级机构、同业主体提供信息支持。

 

    三是坚决严惩触犯合规底线的行为。坚决治理数据不真实情况,真实还原行业和经营主体车险经营状况,严格控制个别经营主体通过险种间、区域间转嫁成本、不公平竞争的做法。建议通过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加强对车险经营数据审计,对于数据不真实情况进行顶格重罚,切实维护行业经营生态和行业声誉。同时,应统一监管尺度,从有利于推进改革、管控风险的角度出台的各类监管举措,只有能够有效执行的前提下才能产生预期效果。对于已划定的监管底线、出台的各类措施,对于不同区域、不同主体要有统一尺度,通过统一、严格、主动执法维护监管权威。对于违规行为零容忍,主动出击,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平。

 

    四是持续优化行业生态。通过牌照管理,把好入口和出口,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生态。行业准入方面,鼓励具有新型经营模式的主体进入市场,合理控制区域主体数量,将市场竞争程度、竞争生态、区域市场发展水平作为新机构设立的重要考量标准,确保市场供需平衡。行业退出方面,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让经营不善、违规行为突出、严重不适应的经营主体退出市场,减少扰动市场的非理性因素。

 

    (二)搭建形成服务风险管理的行业平台机制

 

    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各自优势,为加强和改进车险风险管理提供更好的平台和创新的办法。

 

    一是构建多层次行业沟通平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和丰富行业信息沟通平台,通过论坛、对话等多种形式,为改革过渡期的车险行业提供通畅的沟通平台,实现从监管机构到经营主体、从大型主体到中小主体、从传统主体到新兴主体的信息交流沟通。为凝聚改革共识、破解市场难题、管控市场风险、强化预期管理提供支持。

 

    二是完善行业性车险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应用在深化商车改革、推进行业经营转型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大数据应用,有助于推动产品创新、提升定价能力、促进差异化竞争。建议保险信息技术公司、公司加快与外部数据的整合共享,构建更高水平的行业大数据平台,为车险业加快改革创新、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提供更大支持。

 

    三是做好行业性风险应对处置管理。在商车改革的过渡阶段,要高度重视个别经营主体出现严重风险的情况。建议保险保障基金将风险管理工作前置,提前对相关主体进行风险警示,并及时做好相关应对预案。

 

    (三)着力夯实管控风险的微观基础

 

    车险行业六十余家经营主体是控制车险风险、强化风险管理的微观主体和关键一环。商车改革背景下,关键在于经营主体加快适应费率市场化的经营环境,推动自身从传统模式向新模式的转型升级。

 

    一是明确市场定位与经营导向。商车改革后的车险市场,同质化竞争的格局将逐步被打破,粗放式经营终将走入死胡同。在经营门槛明显提高的情况下,经营主体需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树立可持续的车险经营观。切记量力而行,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能力结构,合理选择目标市场、客户群体,避免一味追求业务规模、贪多贪大,导致经营严重失衡、加速风险积累。

 

    二是抢占车险制高点加快经营转型。在商车改革和科技创新的双重冲击下,车险经营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其战略制高点从传统的渠道经营逐步回归到客户经营,即从获客为主,进化到从获客、价值转化到黏住客户的整体经营能力。经营主体应大力提升客户经营能力,抢占车险经营制高点,同时全面改造车险经营体系,加快产品研发、销售服务和运营管理的变革,构筑驱动车险新模式的基础保障体系。展望未来,拥有强大客户经营能力的经营主体,通过打通从获客到黏住客户的内循环,提升客户体验,并将逐步摆脱对渠道的高度依赖,破解当前围绕渠道的恶性价格竞争困局,化解车险经营面临的渠道费用高昂、盈利基础脆弱的风险。

 

    三是加快补足能力短板。在新的经营环境下,经营主体回归专业风险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加快建立与费率市场化要求相适应的能力结构,夯实薄弱环节的风控基础。重点聚焦于风险识别与评估、准备金管理等领域,加快能力培育。紧跟科技创新步伐、把握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的科技应用契机,围绕大数据应用、车联网等领域,深化新技术与车险经营的融合,提升车险定价能力,推进产品服务差异化,提高车险创新发展能力。同时,加强数据真实性管理,避免虚假数据对车险经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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