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身保险合同对消费者至关重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都觉得保险合同晦涩难懂,有的消费者只听销售人员的介绍,随意翻看几页就签名了事。这样的消费者就容易忽略保险合同中的关键条款,极易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尤其是人身保险合同里除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基础条款外,对各种时间也有详细的规定。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重点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四个“关键期”。今天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下人身保险合同中必须牢记的五个“关键期”。
犹豫期
犹豫期又称冷静期,是指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若发现保险合同与自己的需求不相符,可以申请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合同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犹豫期一般为10至15天,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以下的合同无犹豫期,具体以保险合同的规定为准。保险期间在1年期以上的长期险基本设有犹豫期,投保人如在犹豫期内退保可拿回全部已交的保费,但若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所交保费将无法全额退回,只能拿回现金价值。犹豫期的设置可以让投保人更加理性地考虑是否购买并继续持有保险。
等待期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或者复效后的一段时间,在该时段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观察期只适用于生效或者复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年度,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保险事故,则无等待期。特别是在医疗险、重疾险这几类健康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签发日或生效日(因公司或产品而异)算起的等待期内如被保险人患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根据险种的不同,市场上保险产品的等待期通常为30天、90天、180天(因公司或产品而异)。其中,重疾险、寿险的等待期多为 90 至 180 天,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等待期的设置是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金融消费环境,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缴费期
目前,长期险保单大多有趸缴(1年)/5年/10年/20年/30年等缴费期可选。在通常情况下,同一款产品缴费期越长,每年所缴保费越少,但总保费也会更多,反之亦是如此。如选择带有保费豁免功能的保险产品,则缴费期越长,保费豁免的可能性就越高。综合而言,缴费期的选择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投保人一般可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保费预算等情况来综合考虑。
宽限期
宽限期是指对于分期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一般为60天。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宽限期的设置让投保人在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或者忘记缴费时,有一定的时间筹集保费、及时补交,避免保险合同的非故意失效。
中止期
中止期又称“复效期”,是指保险合同一段期间内效力中止,中止期通常为2年。如果投保人选择“中止合同”,并且没有在宽限期内交纳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进入中止期。中止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中止期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审核通过后需要补交未交纳的保险费和利息,保险合同效力恢复,重新获得保险保障。
资料来源:
1.北大方正人寿微信公众号.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四个“期”,保险消费更放心.2024-10-14
2.中宏保险官网.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中止期、终止期……傻傻分不清?2023-07-07